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15日电(记者姜辉)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日开幕。黑龙江省人大代表,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北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春峰在议案中建议,加快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煤矸石是与煤伴生的岩石,属于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过程中被分离出来的固体废弃物,主要由高龄石、蒙脱石、石英石、硅酸盐、碳酸岩等多种矿物质组成的混合物。黑龙江省煤炭资源丰富,大量煤矿生前伴生了数量巨大的煤矸石。大量废弃煤矸石污染环境、占用土地、浪费资源。
徐春峰表示,近年来,国内外煤矸石综合利用产业方兴未艾,广东、内蒙古、山西等地大量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蓬勃发展,不仅治理了当地堆存多年的煤矸石山,更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这为黑龙江省煤矸石综合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徐春峰建议,统筹规划黑龙江省煤矸石产业发展布局,出台规划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煤矸石综合利用指标及相关措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瞄准煤矸石高能级企业主动出击,依托全省获批的两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及其他有产业基础的园区,努力引进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的龙头项目,同时吸引一批“专精特新”的小企业,在生产、研发、销售等环节实现上下游配套。
加大对现有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尤其是带动作用强、技术和市场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在土地、环保、资金、税收、金融等方面加强保障,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主营业务突出的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形成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
吸引相关领域专家及团队,搭建技术平台,以黑龙江省各地域煤矸石为基础原料进行靶向研究,形成有龙江特色的高端煤矸石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积极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从生产源头控制煤矸石增量,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排放企业综合利用责任,对未明确煤矸石综合利用方案的煤炭开发(含选煤厂)和电厂建设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核准。对历史堆存煤矸石山产权进行认定,鼓励煤矸石排放企业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自行消纳煤存量矸石;对煤矸石产出企业不具备全部消纳能力的,要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具有处置资质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合理承担处置费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