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13日电(陆遥 记者史轶夫)当前,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高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是加快实现农业强省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虽达到70.3%,但与发达国家8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相比还有差距。我省农业科技的引领质效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黑龙江省政协常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兼秘书长李福生在此间举行的黑龙江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的提交的“关于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引领质效”的提案着重谈到这一方面内容。

李福生委员谈到,目前存在问题是:
农科创新力量协同不到位。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在整合人才资源、发挥农业人才协同创新作用方面依旧存在各自为战的局面,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研、教学和企业等协作单位间的材料交流和技术交换。此外,课题实践中缺乏农业科学技术与现代生命科学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农业科技研发仪器设备的统筹使用率、综合利用率同样不高。
产学研推用链条融合不完善。新时期,农业生产实际对农作物、畜禽品种、智能农机装备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农业生产及市场急需高产耐密玉米、甜糯鲜食玉米、优质高油高蛋白大豆、耐盐碱水稻等作物品种,对水肥一体化栽培、特色畜禽品种繁育等技术需求迫切,相关科研机构和团队对接市场需求不够精准,应对变化不够及时,部分农业科研的创新成果仍然停留在论文、专利上,农业科研和农业产业“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
农科创新资金整合不足。以齐齐哈尔市为例,市级重点农业科技攻关项目经费拨付标准是1-2万元,但在具体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多数科研项目小而散,缺少一些针对农业产业发展主攻方向设立的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同时,一些地市创新激励项目暂无经费,相关资金未完全得到统筹性整合与利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各环节的可持续性。
李福生委员建议:
实现农科创新力量整体统筹。围绕全省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协力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参与。要进一步摸清我省农科创新资源和力量的具体底数,在此基础上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农业科研创新项目、农业科研创新平台及农业科研实验仪器设备等各类清单,为实现力量资源的统筹调动与使用提供基础参考。要着力优化科技创新布局,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类涉农科研机构的基本功能定位,营造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环境,实现农业科研领域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互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共建实验室、技术中心、研究院等方式,打破原有的学科、部门、区域限制,通过战略合作持续增强学科交叉的融合能力。可创造性建立、引入具有化验测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或独立实验室,有效盘活仪器设备资源,增强相关仪器设备的共享使用率,待第三方机构盈利后,再以技术服务费形式反哺农业科研单位,在良性循环中实现多方互利共赢。
实现产学研推用链条一体建设。全面围绕我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需求,进一步健全产学研推用各环节有效衔接的一体化机制。可由科技、组织、财政等部门牵头,集中整合农科创新人才和相关资金,促进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联合开展农业创新技术攻关与集成示范。鼓励农业科研院校和企业在相关县(市)区共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依托基地形成上有创新源头、中有推广平台、下有服务基点、最后有企业开发的一条龙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相融共促和良性发展。
实现农科创新经费的整合利用。农业科研周期长、见效慢,农业科研创新的效益,更多体现在社会效益。可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业科研创新领域经费的拨付、投入及整合使用等环节,瞄准“粮食产能提升工程、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酌情将全省农业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公共性应用技术研究等更加精准地编报至年度财政预算,针对性保障农业科研创新重点研究方向经费投入的比例和增长幅度,并由审计、农业等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管。
实现农科创新成果奖励激励的有效保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协会组织评奖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在组织保障、参与范围、奖项运用等方面实施强有力的指导与监督,确保评奖全过程客观公正。可结合实际,逐步提升社会力量科技奖励在职称评定、年度评优等定向考评、综合考评中的含金量,酌情将获奖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职业评价中,切实提高农业科研创新领域社会力量评价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同时,还要促进改善农业科技人员的相关待遇,全方位提升从业人员在农科研发、应用、推广与转化过程中的使命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