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2月26日电(刘璐)26日,记者从伊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推进新时代国企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伊春森工集团作为大型公益类国有企业,始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求,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全会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聚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化推进董事会建设,不断提升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为森工企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完善董事会标准化运转体系
集团坚持把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体系,作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国企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举措,明确界定党委、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功能定位,细化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经理层落实的有序衔接,实现决策体系标准化。一是完善以章为纲、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依据《公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文件要求,修订完善《黑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依法撤销监事会、集团纪委,分别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市纪委监委向集团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前置讨论入章”,建立《党委决策和审议(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确保党组织意图在企业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健全统筹协调、高效运转的制度体系。以《公司法》《党章》《公司章程》为依据,围绕强化董事会决策权职能,加快健全董事会配套制度,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局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11项,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对应,从不同维度和层面为董事会履职行权提供制度保障,推动管理职责、管理流程和管理机制深化、细化、实化,有效保障董事会科学有序运行。三是明确公开透明、制衡有序的权责边界。准确把握董事会与各治理主体间权责关系,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事项清单,将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细化为6个方面、42个具体事项,明确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和决策流程,实现权责清单化、流程化,有效防止治理主体越位、缺位、错位,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制定出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事项清单》《经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规范董事会授予管理行为和经理层履行法定职权,切实提高董事会经营决策效率。
构建董事会多元化结构体系
集团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积极吸纳来自不同领域、具有专业背景和丰富经验的成员,以丰富决策层面的视角,提升整体治理的效能,形成高效治理的框架。一是推动各级企业董事会建设。始终把子公司董事会建设作为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抓手,按照“应建尽建、配齐配强”原则,在全面摸排17个林业局公司董事会建设和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局公司董事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指导各林业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职权,优化公司治理结构,17家林业局公司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充分落实监管企业对推进子公司董事会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考核评价,制定《考核指标实施细则》,有效传递工作责任,推动董事会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全面优化董事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全面实现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党委副书记应配尽配并进入董事会。增设专职董事会秘书,并将其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入党委领导班子,建立治理主体间的沟通机制,保障董事会日常运转,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建好建强董事会、促进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选优配强内部董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选聘具有丰富工作经历和治企经验、熟悉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情况的干部任职外部董事,集团及各林业局公司外部董事共32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调整董事会成员组成,落实外董多于内董工作要求,积极扩充外部董事人才库,增设专职外部董事,构建专业化、多维度优势互补的董事会结构,不断提升外部董事履职效能。截至目前,入库外部董事人才45人。三是严格落实董事会法定职权。研究制定《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等6项重点职权,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职权行权依据和路径,切实提升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健全董事会科学化决策体系
集团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责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一是发挥外部董事的专业性。鼓励外部董事积极参与企业战略制定和重大决策,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等方式,为外部董事、内部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搭建深入交流平台,破解企业内部信息闭塞、经验缺乏、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等问题,充分听取外部董事就重要战略问题、重大风险问题、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反馈的专业意见,切实发挥外部董事独立思考和专业判断的优势,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二是提升专门机构的支撑性。在董事会层面组建战略和投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作为相关重要领域的议事和决策机构,制定4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确保董事会正确行权履职,对涉及发展战略、风险管理、重大项目和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全部提交董事会审议,实现公司战略决策、经营决策和风险决策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同时,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策,坚持有令必行、有交必办、有责必负,确保董事会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强化信息服务的高效性。完善外部董事履职信息支撑机制,充分利用办公系统、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多手段保障外部董事阅读文件、了解信息、审阅议题等需求,及时向外部董事提供行业资讯、产业经营状况、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便于外部董事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改革发展等重要信息,提高内外部董事决策信息对称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