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2019年《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改善。2021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六个执法检查小组,由六位常委会副主任分别带队,深入细致地对各市(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立足前两年工作基础,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双聚焦、下基层、明实情、强实效”的思路,精心筹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推动国家和我省条例进一步落实。
一、突出聚焦重点条款、重点问题

执法检查前,确定34个《条例》重点条款,要求各市(地)逐条逐款说明落实情况,并对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自查。同时,省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四场座谈会,分别邀请中省直有关部门、企业家人大代表、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和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共同梳理我省营商环境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将29个共性问题转发各执法检查小组,实现“带着问题检查”。
二、突出深入基层
本次执法检查明确要求,各执法检查小组在各市(地)必须至少延伸检查一个县级政府,实地检查县级层面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机构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以及便民服务窗口设立和提供便利服务情况;座谈了解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情况,组织投资项目联合预审情况以及保障项目落地等情况,并查看相关材料。
三、突出了解企业实情
为深入了解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和诉求,执法检查采取座谈和访谈相结合方式对企业进行调研。一方面,自主选择座谈企业名单,避免“被安排式”调研。到各市(地)分别选择20户企业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企业对当地营商环境的情况反映。另一方面,开展一对一、背靠背访谈,鼓励企业讲真话、说实情,避免企业在座谈时不敢说真话,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的顾虑,掌握了大量基层实际情况。

四、突出跟踪监督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一并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省政府对转交的10方面问题、11条意见建议和29件案件线索逐一落实、逐条回应。省人大财经委加强跟踪监督,各检查小组及时联系反映问题企业,了解问题处理情况,有效增强了监督效果。
2021年10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研究处理情况的复函,对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逐条做出回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出台一系列具体政策,处理成效显著。对转交的10方面问题,省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一一加以解决,比如:通过推广“银税互动”“信易贷”等平台应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解决“部分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主动服务的意愿不够强,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资产等方面要求过于苛刻,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难度较大”的问题,定期监测、动态分析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贷款数据,持续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再比如:通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规范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加强商标专利执法业务指导、建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有的恶意注册商标给企业带来损失,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诉讼周期长”问题的解决。对11条意见建议,省政府逐条贯彻落实,比如:通过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多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加快企业注销便利化等措施,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再比如: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制、开展水气热报装“四减两提升”行动、持续提升融资服务效能等,进一步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对29件案件线索,省政府积极推进解决,绝大多数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个别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