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法发(2019)27号】,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打造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鹰潭中院、鹰潭市金融办、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建机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高效、有机衔接、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消费者投诉纠纷解决机制、建立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建立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活动机制、强化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理念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出发,旨在建立以法院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使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使纠纷以更加便捷、高效的途径得到解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19年以来,鹰潭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作为,大力推动金融审判工作,审结了涉金融案件4018件,涉诉标的282575.880197万元,执行标的额236708万元。有力的维护了金融程序,化解金融风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要做法:
一是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为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推动鹰潭市金融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在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鹰潭法院2019年9月起实施金融审判专业化改革,全市两级法院或设立金融案件审判团队或成立金融法庭,对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证券、保险等八类金融纠纷案件实行集中审理。
二是设立金融纠纷化解中心。为跟进服务鹰潭市智慧金融科技产业园建设,主动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月湖区法院在鹰潭智慧金融科技产业园成立了调解中心(鹰潭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了巡回法庭,建立金融纠纷“调解速裁一条龙”机制,提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服务,推动金融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统一金融案件裁判尺度。为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质效,解决鹰潭市法院金融案件审理中疑难问题及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鹰潭中院召开了全市法院金融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座谈会,对“以新还旧”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人的责任、最高额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担保的范围等进行了充分讨论,统一认识。
四是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为打击恶意逃避债务、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金融风险,在鹰潭中院的部署下,在全市法院同步开展“雷霆执行季”专项行动。据统计,截止目前“雷霆执行季”行动执结金融案件1541件,执行到位金额3.78亿余元,切实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利益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