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17日电(刘璐)在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伊春市两级法院紧扣“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立足小兴安岭生态保护实际,采取'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的模式,精心策划并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典精神送进绿水青山。
府院协同·社会共治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
线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伊春中院特别推出“伊小法历险记·生态环境法典知多少”系列原创普法IP,将法典中的法条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故事,在微信公众号、市区LED大屏巡回播放;汤旺县法院制作拍摄“法官带你看法典”微视频,解读法典新旧法律如何衔接适用问题,在微信、抖音等平台进行矩阵式推送。

线下,伊春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在伊春网红地“乌翠之夏”美食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利用文艺演出中场,大屏幕播放原创《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小课堂》动画视频,随后设置有奖问答环节,现场观众踊跃抢答,提升活动的趣味性和学习的主动性。嘉荫县法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暨司法联动共治活动,常态化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


护航产业·林下经济
开展“宣讲+巡查”全链条司法服务
丰林县法院组织干警深入辖区林场,开展“守护绿水青山 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经济经营者专题培训,通过“培训+座谈+送法”三位一体的方式,将司法服务送到林场一线。

铁力市法院联合桃山林业局工作人员,对司法补植复绿基地开展实地巡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区域排查”的方式,现场查验补植苗木成活率情况,对未达标区域现场督促执行。

全域联动·景区普法
打造沉浸式生态法治风景线
伊春中院联合伊春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走进溪水“生态环境法典主题公园”向全国各地的游客传播法典精神,以“这个说法对不对”开展趣闻问答,在一问一答间完成了法律知识的输出。

友好区法院在溪水国家森林公园通过发布司法保护令、友小槌生态周边有奖问答、发放环保布袋和宣传单等形式,向游客和景区商户普及法典知识,推动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金林区法院走进九峰山景区提示旅游、经营中的生态保护法律风险,倡导文明游览、绿色出行;乌翠区法院来到重要水源地西山水库,登渔船、近渔户,开展面对面水生态保护、渔业资源管控、水污染防治普法。大箐山县法院护旅普法、南岔县法院进社区,共同用法治守护辖区的绿水青山。

智库领航·强基固本
开展“高端讲座+内部研学”深度学习
伊春中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成员于文轩教授莅临伊春中院,为两级法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解读专题讲座,为法典的精准适用打下坚实理论基础;伊美区等多家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专题集中研学研讨,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内部学习与业务交流,切实夯实生态司法履职根基。

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关键节点,伊春法院人以法典为墨、以绿为底,从热闹的法治文化集市到静谧的原始红松林,从专家解读法典到趣闻普法互动,用实际行动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让生态法治理念在林区大地生根发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