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8月4日电(记者姜辉)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商务局获悉,为持续激发哈尔滨市消费市场活力,放大促消费政策的带动效能,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哈尔滨市面向成品油零售、新车销售、百货超市、家电数码等领域开展有奖发票活动。活动抽奖系统于5日正式上线。
对个人消费者(无地区、户籍限制),在2026年6月24日(含当日)至2026年9月23日(含当日),以本人名义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商品,取得的价税合计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全面数字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数电普票”),可参与抽奖。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哈尔滨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商户消费,开具符合条件发票后,打开云闪付APP,搜索“有奖发票”—点击进入后,城市选择哈尔滨市,点击“上传发票”提交发票及本人对应云闪付交易记录截图,(云闪付交易记录可在云闪付首页右上角点击“信息标识”—“支付消息”,选择对应交易记录),系统将自动识别提取关键字段并在界面内显示,消费者需对提取关键字段信息进行仔细核对。修改完成后,经过系统核验通过后显示提交,即代表完成全部抽奖材料上传流程。消费者点击“提交”,通过系统核验后会返回有奖发票活动界面,并在界面右上角显示“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iPhone手机用户需右滑界面、其他手机用户则需点击返回键,返回“哈尔滨市有奖发票活动”页面后,点击“立即抽奖”进入抽奖界面,此时,用户点击“点击抽奖”即可参与抽奖,如中奖即可显示中奖金额(所中奖金额将在7个自然日后以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到中奖用户的云闪付账户中),未中奖用户显示“欢迎下次参与”。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每月最多上传30张发票,奖励以云闪付红包或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形式直接发放至消费者本人的云闪付账户。云闪付红包自发放之日起生效,可在受理云闪付的全部商户二次消费,如未消费,可在活动结束后提现;云闪付电子抵用券可在主办方指定商户全额核销,每笔消费订单仅限使用1张云闪付电子抵用券(不可叠加使用)有效期自中奖之日起45个自然日,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权益。本次活动实行中奖名额总量控制,数量有限,发完即止。
发票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均可参与抽奖,奖项设置如下:
1.头等奖(800元):5000元(含)以上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现金红包;
2.一等奖(500元):3000元(含)以上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300元减5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10张;
3.二等奖(300元):1000元(含)—3000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300元减5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6张;
4.三等奖(100元):500元(含)—1000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300元减5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2张;
5.四等奖(50元):300元(含)—500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300元减5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1张;
6.五等奖(30元):200元(含)—300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200元减3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1张;
7.六等奖(10元):100元(含)—200元(不含)区间发票可参与抽奖,发放满100元减10元云闪付电子抵用券1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