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19日电(栾天野)为守护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哈尔滨市公安局交管部门聚焦重点路段与高峰时段,科学设卡、定点检查、流动巡查多措并举,构建严管高压态势,全力消除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侥幸上路 醉驾被罚追悔莫及
交管平房大队执勤警力在建安头道街开展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黑A3T07*号白色中型汽车见民警执勤便突然减速停车,行为十分异常,民警迅速拦停核查。经检测,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驾驶人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警示 二次酒驾再触红线
整治行动中,交管平房大队民警截停了一辆行驶中突然减速的黑A5MP8*号黑色小型汽车。车内浓烈酒气引发民警警觉,经酒精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李某曾有酒驾违法记录,此次系二次酒驾。不久后,该路段另一辆黑A973R*号红色小型汽车被民警查获,驾驶人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同样属于二次酒驾。因再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两名驾驶人均面临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厉处罚。
交管提示 酒后驾车代价高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规定数值且符合“危险驾驶罪”立案条件的,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