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0月30日电(记者 史轶夫)大庆市为有效解决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业务办理周期长、程序繁等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国首创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制度,针对年岁已高的老人或者身患危重症的人群,提供行政见证遗嘱备案服务,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直接根据已备案的行政见证遗嘱单方办理继承登记,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该举措打通不动产继承登记难点、堵点,切实为群众减少办理所需材料,缩短办事时间,真正做到惠民、利民。
为确保该模式真正落地见效,该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行政见证遗嘱备案的方式,即由老年人生前设立一次遗嘱,去世后继承人无需提供其他繁复材料即可完成所有继承登记手续。这一做法可减少继承人提供各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遗嘱、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材料等8大类17小类涉及继承的材料。二是结合不动产登记业务建设实际,创新性地在登记簿记载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内容,形成电子证照,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留存,形成继承登记和行政见证遗嘱备案电子证照同步关联办理的登记模式。继承人单方即可申请办理继承登记,无需其他法定继承人全部到场办理,系统自动推送获取行政见证遗嘱备案电子证照及相关材料,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该模式减少了法院调解、继承公证、公告征求异议等流程,继承人可以省时省力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三是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套建立专窗“四专”服务规范,印制一次性告知单,开通“不动产权证”邮寄服务。为降低风险,会同业务专家、律师等形成风险告知承诺书,要求申请人承诺行政见证遗嘱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保证给残疾、未成年继承人保留份额等。
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已有多地开展行政见证遗嘱备案业务,为办理此业务的市民减少所需材料70%以上,节省办理业务时间90%以上。此项举措在流程上做“减法”,换来了在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上做“加法”,标志着我省在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