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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非公证继承登记便民利企见实效
2025年09月30日 11:27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9月30日电(记者 史轶夫)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聚焦群众在不动产继承登记中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先后推出非公证继承登记多项便民举措,有效破解了传统继承登记程序繁、耗时久、成本高等难题,显著提升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一大亮点。

  一是推行告知承诺,精简材料减负担。针对继承登记中部分证明文件因年代久远难以获取的实际情况,2021年,牡丹江市制定出台《非公证继承登记承诺制》。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时,如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可通过签署承诺书方式予以替代。该制度极大减轻群众举证负担,提高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已通过该方式办结104件。

  二是引入遗产管理人,集约办理提效能。2023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牡丹江市率先在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引入遗产管理人机制,明确可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推选一名遗产管理人,负责统一提交申请材料、签署承诺文书,避免多人多次往返。该机制显著简化流程,降低办事成本,已成功办理1232户家庭不动产继承登记。

  三是开展行政见证遗嘱,拓宽服务新路径。2024年,创新制定《不动产继承登记行政见证遗嘱备案制度实施方案》,为60周岁以上或危重症等特殊群体提供行政见证遗嘱备案服务。通过设立专窗、专人专办、加强培训和多渠道宣传,确保服务规范透明。已备案行政见证遗嘱6件,涉及10套房产,进一步丰富非公证继承方式选择。

  通过三项创新机制,牡丹江市打破了传统继承登记需经公证或诉讼的单一模式,显著减轻群众时间与经济负担。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2726件,为群众节省公证费用逾千万元,获得广泛认可与好评。

  下一步,牡丹江市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登记便利度和服务质量,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坚实保障。(完)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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