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19日电(李梦雨)“谢谢你们,还惦记着我,那笔司法救助金真的是帮了我家大忙了,让孩子能继续上学,感谢党和政府对我们一家的帮助,太谢谢你们了……”。今年3月,大箐山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深入乡镇,开展司法救助跟踪回访时,小宇(化名)的奶奶看见检察官激动的说道。据悉,这份饱含深情的感谢,背后是县检察院与民政局携手救助困境少年,用司法温情照亮成长之路的暖心故事。
此前,大箐山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主动延伸工作触角,通过走访妇联、学校、社区等单位,从教育局和民政局交叉数据中筛查出一名特殊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线索。在初步掌握情况后,检察官立即联合学校教师深入当事人家中走访。在来到当事人家中后,看着眼前的一幕,让检察官和老师们喉头发紧。屋内环境简洁,他身形瘦小,看到检察官和老师们进来,他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像是一只受惊的小鹿,眼神中满是戒备与不安。据了解,12岁的小宇家庭情况极为特殊,自幼父亲病逝,母亲在其出生四个月后离家失联,而其父是随母二嫁,小宇奶奶去世后,小宇由爷爷抚养,后来爷爷带其组建了新的家庭,就这样小宇与毫无血缘关系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两位老人年逾七旬,且体弱多病,只能靠摆摊卖红薯维持生计,尽管生活桔据,两位老人仍坚持供小宇读书,这个家庭更加举步维艰。
在了解情况后,控申检察部门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推送给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经工作,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支持起诉,2023年7月,法院判决小宇的监护人进行变更,同时要求原监护人每月给予抚养费1000元至18周岁时止。但因原监护人未到庭应诉,后期抚养费追索困难,导致小宇的生活重归困境。为解燃眉之急,检察机关为小宇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暂缓其家庭经济压力,让小宇能够安心学习,继续学业。
检察机关深知司法救助只能解决一时之困,继续延伸职能,以小宇的案例为契机,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凝聚多方力量,牵头与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通过定期的走访慰问、专业的心理疏导等一系列举措,让更多像小宇这样的孩子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与守护,构建起县域全方位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体系。在县检察院、县妇联与县民政局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2024年12月,小宇被县民政局确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个人愿意完成学业的基础上,直到研究生结束阶段,都会享受到国家的帮扶政策。
如今,小宇的脸上笑容多了,学习劲头更足了,爷爷奶奶紧锁的眉头也渐渐舒展开来,司法救助燃起的希望之光在熠熠生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