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12日电(刘璐)黑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精神,积极推进在线法庭、共享法庭建设,方便当事人异地参加诉讼。截至2025年2月,在全省159家法院建成159间“龙法和”云法庭(调解室),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屯、社区、农牧林场建成434间线下“龙法和”云法庭,当事人可以就近进入任何一间云法庭,异地参加全省任何一家法院组织的庭审或调解。当事人亦可通过手机登录“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参加诉讼,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司法服务。
多人在线审理
许某某等30名农民工主张某公司拖欠其劳务费共计26万余元,一审、二审许某某等30名农民工均胜诉,某公司不服,向省法院申请再审。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法官决定通过“龙法和”云法庭进行在线庭审。根据当事人自身实际情况,某公司在工作地点通过手机登录“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参加庭审,部分农民工就近到基层法院云法庭参加庭审,部分农民工到省法院云法庭参加庭审,实现了省法院、基层法院、工作地点3地6名当事人共同在线参加庭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在线证据交换、法庭询问、最后陈述等全部诉讼事项,庭审最后,当事人在电子版庭审笔录上完成电子签名。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表示,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参加诉讼很方便,庭审过程中的证据、笔录投屏展示画面质地清晰,法官主持庭审、双方交换意见的声音传输流畅,更重要的是,异地参加诉讼为当事人节省了差旅费用和时间,确实为老百姓提供了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
远程便捷诉讼
金某和陈某为夫妻,于2023年11月在某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因多次逾期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某银行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还款。经庭前询问,了解到金某和陈某在山东打工,且有孩子需要照顾,不便来法院参加庭审。法官遂通过“龙法和”云法庭开庭。庭审中,某银行到法院“龙法和”云法庭参加庭审,金某和陈某通过手机登录“龙法和”云法庭小程序参加庭审。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无障碍在线调解
张某丽的爷爷张某新于1999年因病离世,张某新生前所在单位在其去世后核算出一笔工资补偿款未领取。单位工作人员告知他们需要所有继承人均到场或有明确的继承关系后,方可领取这笔款项。但有的继承人在江苏,有的继承人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无法到场办理。张某丽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对张某新工资补偿款进行分配。承办法官通过“龙法和”云法庭进行庭审,使当事人不需要来回奔波,只需通过手机小程序,即可实现线上解纷。经审理了解到,各继承人之间对补偿款分配并无争议,且不愿因诉讼伤害亲情,承办法官与各方积极沟通,明确了工资补偿款的继承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黑龙江法院将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巩固深化提升“四化四解四到位”多元解纷格局,继续依托“龙法和”云法庭解纷系统实现一“键”就到、“码”上就办,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零距离,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