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己在家烤电千万要小心!
2023年06月06日 14:53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6日电(郭富山)李某是一名退休护士。2021年9月,李某在市场遇到朋友付某。在二人闲聊中,付某得知李某家有烤电设备(智能除湿活化仪),故李某与付某约定去李某家中烤电并且烤一个部位收取付某10元钱(未实际收取),用以治疗其脚凉脚麻症状。

某日上午,付某来到李某家烤电,先烤后背,后烤脚。付某烤脚一个小时后,感觉到脚部疼痛,便离开回家。当天晚上,付某发现其脚趾起泡。第二天,李某给付某送来了其婆婆配制的药膏,付某涂抹后未见效果。五日后,付某在李某的陪同下到医院就诊,诊断为双足烫伤,但并未在医院治疗,而是由李某购买氨曲南、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等药物为付某点滴,但效果不佳。又过了几日,付某到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趾动脉粥样硬化坏疽、足溃疡,并行了双足趾截趾术。经鉴定:李某烫伤及趾动脉粥样硬化均与双足拇指坏死截趾存在因果关系,为同等作用。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付某到李某家使用李某提供的设备进行烤电,无论是否收费,其均有义务保证付某的安全,对烤电的部位、时间均有指导及告知义务,但李某在并未完全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用法的情况下,为付某操作设备进行烤脚,又未及时告知付某在脚部不适时及时停止烤脚,导致付某因烤电脚部灼伤,李某对付某因脚部烤电受伤而导致脚趾截肢的后果存在过错,应对付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付某作为成年人,在不了解该烤电设备的情况下盲目相信李某并由李某为其操作设备进行烤脚,又未及时注意到烤电过程中其脚部温度的变化而及时停止烤电,对自身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最终,法院判决李某承担79735.50元的赔偿责任。(完)
【编辑:李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