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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关爱 · “未”你守护 黑龙江省四部门启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月活动
2023年06月01日 20:29 | 来源:黑龙江省司法厅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省司法厅以“6+3+2”工作机制为指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我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联合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律援助惠民生·为未成年人办实事”专项活动。通过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心理援助,提高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水平,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等多种举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广泛宣传,营造保护未成年人浓厚法治氛围。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力量“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围绕预防校园霸凌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预防毒品犯罪、禁毒宣传等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持续降槛扩面,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在校因遭受人身损害维权的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经济状况未达到困难标准,但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提供免费代书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条件允许的,采取诉讼前指派律师提前介入调查取证等非诉讼措施,保证未成年人获得及时的法律帮助。组织动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法为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咨询、代书、调解、代理等法律保护。

  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法律援助办案和服务质量。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做到“四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全面落实“诚信承诺制”“全省通办”工作要求,实现法律援助申请“最多跑一次”。指派熟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实务、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案件,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对律师服务态度、能力和效果开展全过程监督,提升办案质量。

  强化公益服务,为未成年人提供公证和司法鉴定“免申即享”法律援助。开通公证、司法鉴定为未成年人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公益服务项目,对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获援的未成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所产生的纳入范围的公证和司法鉴定事项,实行“免申即享”公益服务,受援未成年人只需提供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援助的审批表,即可享受纳入项目范围的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全额免缴公证、司法鉴定费用。

【编辑:郭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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