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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违规行为 哈尔滨市住建局发布房产中介机构交易风险提示
2022年11月23日 18:06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23日电(记者 刘锡菊)23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由于哈尔滨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时,存在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等违规行为,该局面向社会发出该中介机构交易风险提示,提醒市民审慎选择该中介机构代理房屋买卖交易。同时提醒,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

  据哈市住建局介绍,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经调查,哈尔滨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时,存在多起代收或代保管存量房交易当事人交易资金,未按行业检查整改要求下架“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诱导客户将交易资金交由其代收或代保管,并且将客户交易资金存入其基本账户,挪用不能给付等违法违规经纪行为。为此,该中介机构违反了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规定;违反了《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代收或代保管存量房买卖资金、不得代收定金或者评估费等规定;违反了市住建、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的通知》(哈住建发[2022]144号)有关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将房屋交易当事人申请资金监管的定金、首付款等交易资金存入其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经纪机构已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只出不进,逐步取消的规定。

  目前,哈市住建局已引导交易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将案件线索移交道外区住建局对其行政立案调查,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经营,切实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为此,市住建局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审慎选择哈尔滨创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理房屋买卖交易。同时,依据《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当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哈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的“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公示板内容已废止并要求下架,切勿听信不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诱导,将交易资金存入其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交由其代收或代保管,防止交易资金受损。(完)

【编辑: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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