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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冲突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矛盾
2022年11月21日 15:13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21日电(郭富山)近日,桦川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学间冲突产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冰释前嫌,并当庭履行完毕,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温情呵护未年人的健康成长。

  吴某是一名初中生,与同校的张某等10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吴某受伤。事发后,吴某及家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派出所调查并组织调解,各方当事人均同意以每人2000元标准赔偿吴某各项损失,并达成了协议。但是张某却始终不认可调解结果,坚持以未实施伤害行为为由拒绝给付赔偿金。其他9人均如约给付了赔偿金,派出所、学校多次组织张某与吴某进行调解,但张某监护人始终否认张某参与了实施伤害行为,拒不承担赔偿责任,吴某因此将张某、张某监护人诉至桦川县法院,要求给付赔偿款2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如果案件不能及时有效化解,不仅直接影响学习,还会对同学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派出所详细了解案件实际情况,并多次前往学校,借助警方资料和走访情况查清事实后,组织双方家长当面调解,解开他们矛盾,化开他们心结。

  “小孩子哪有隔夜仇,孩子受伤了,作为家长心里不是滋味,但是因为赌气让孩子也受到大人的影响,从而导致两个孩子之间不相往来,这对孩子心灵也是一种伤害!”

  法官语重心长地对吴某家长说,希望他多多考虑孩子们之间的关系,多从孩子们角度想想问题。及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解开孩子的心结,避免影响吴同学和张同学之间的同学情谊,随后法官又分别找到了二名同学的班主任,希望通过老师能够让孩子们做自已家长的思想工作,让学习生活早日恢复正常。

  在孙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张某及其父母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吴某道歉,取得对方谅解,同意一次性赔偿吴某2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完)

【编辑: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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