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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坊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共建共赢依法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2年11月17日 15:11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17日电(李双 王瑞雪)近日,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从所办理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入手,主动发力、能动履职,与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防止不诚信工作办法》《关于建立防止不诚信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衔接配合、多措并举,依法预防、惩戒不诚信行为,全力推进香坊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彰显检察担当。

  年初以来,香坊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个别民事案件当事人存在不诚信行为,共办理涉及不诚信行为的民事检察案件10余件。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自律、互信的社会诚信环境,更好地发挥民事检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依法防止不诚信行为,第五检察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发挥负面典型案事例警示作用,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

  同时,强化民事检察助航社会诚信建设作用,对在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能过程中发现的其他机关、组织、社会群体及个人不诚信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衔接配合,依据《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区域经济社会生活实际,与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防止不诚信工作办法》《关于建立防止不诚信行为工作机制的意见》。

  下一步,香坊区检察院和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会签文件规定,依据法定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不断加强沟通协调,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部门联动、社会协同为总体目标,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红黑名单”的应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格局,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失信行为并应由对方负责处理的案件、事件线索,按照本意见规定的程序,相互通报、共享信息,共同防范失信行为。对失信行为严重的情形,根据工作需要,可互派或互邀对方工作人员进行研讨,联合采取惩戒措施,加强失信治理,发挥监管合力,提高监督实效,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助力构建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完)

【编辑:李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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