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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依法严惩!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11月11日 09:35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11日电(记者 刘锡菊)2019年1月,被告人岑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香坊区幸福镇某村租赁加工点和仓库,雇佣两名村民,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为原料,分装进其购买的中盐加碘精制盐包装袋中;以日晒盐等为原料,分装进其购买的粉碎洗涤盐(含碘)、腌渍用盐(含碘)包装袋中。在此期间,岑某还指使工人擦掉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将已过期的中盐产品销入市场。2020年1月,岑某将醋精和水进行勾兑,分装进其购买的虹桥9°米醋等包装袋中,并将上述伪劣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商贩宋某、任某。

  2021年9月,执法机关在现场扣押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盐10488袋,同时扣押酱油、醋以及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酵母、十三香、鸡精等。经审计,岑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盐类产品价值为人民币35895元;扣押伪劣产品价值为人民币171,374.5元。

  香坊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岑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香坊区法院将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督促广大食品生产销售者严格守法经营,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完)

【编辑:李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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