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3月21日电(张子龙 孙汉仑)“你是警察吗?”“我不是。”“这警服、警号是哪里来的?”“我在网上买的!”
3月17日,在大庆市肇州县肇州镇某小区内,大庆市公安局肇州县局和平派出所民警将男子小峰(化名)抓获。面对民警,小峰十分配合,将自己在网上“装”警察的事和盘托出。
小峰今年21岁,老家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无业,居住在肇州县。
小峰十分崇拜警察,更喜欢警察职业。在玩短视频时,他有了一个想法,如果自己身穿警服去直播,会不会很受欢迎?
于是,自今年2月份以来,小峰先后在网上购买了人民警察标志及制式服装。
身穿警服,还有肩章、臂章、警号……接着,小峰开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自己穿警服的生活照及视频。
“小峰之所以这么做,可能就是想博人眼球!”和平派出所民警王伟忠告诉记者,直到后来,小峰竟开始在短视频平台穿警服开直播。并对朋友及网友说,他通过公务员考试,成为一名警察。
而在直播过程中,短视频平台无法确认小峰的真实身份,将其直播封停。民警王伟忠说,他们接到线索后,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很快就锁定了小峰的踪迹。
3月17日上午,在肇州镇某小区内,民警将小峰抓获。当时他正在家中睡觉,警服就在椅子上披着。
“人民警察标志及制式服装,都是小峰在网上购买的。”民警王伟忠说,小峰还购买了一个装警官证的皮外套,将自己的身份证夹在了里面。
经询问,小峰对在肇州县某劳保店购买警服、网上购买警用标志,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的违法事实予以承认。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违法行为人小峰被肇州县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