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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亮生活 | 小区内摔伤,物业赔了一万多!
2021年11月30日 15:32 | 来源: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30日电(郭富山)冰天雪地是北方特有的美景,可是欣赏美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尤其是老年人,天冷路滑,小心脚下。这不,穆棱市的杨某早上出门的时候,因为单元门前的台阶结冰狠狠地摔了一跤,直接住进了医院。事后才得知,这都是粗心的保洁员未拧干拖布惹的祸。遇到这种情况,该找谁赔偿?要是对方不履行可咋办?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穆棱市八面通镇某小区业主杨某早晨出门时,因小区物业公司雇佣的保洁员拖地时未拧干拖布,单元门前的楼梯台阶上出现了结冰现象,杨某走上台阶摔倒受伤。物业公司将杨某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为索要后续的赔偿费用,杨某诉至穆棱市法院。穆棱市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杨某11843元。物业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牡丹江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来到物业公司,明确告知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企业失信的不利影响,如若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冻结公司账户。看到法院执行干警动真格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杨某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对执行干警表达了感谢:“感谢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把钱执行到位,帮了我的大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完)

【编辑: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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